茅台酒用高粱收购双风选双比重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茅台酒用高粱收购双风选双比重机招标人为遵义市播州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茅台酒用高粱收购双风选双比重机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遵义市播州区
2.2项目规模:双风选双比重机振动筛一组,用于收购茅台酒用高粱,共计12套;
2.3建设工期:60天
2.4标段划分:茅台酒用高粱收购双风选双比重机
2.5采购范围:双风选双比重机振动筛一组,用于收购茅台酒用高粱,共计12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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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08日09时00分至2021年05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嘉隆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世贸城1号写字楼12-6)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08日09时00分至2021年05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世贸城1号写字楼12-6。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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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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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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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遵义市播州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嘉隆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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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遵义市播州区西大街 | 地址: | 贵州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世贸城1号写字楼12-6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人: | 黄工 |
| 电话: | 0851- 27223460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18184247879 |
| 传真: | 0851- 27223460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