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贞丰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稿小流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贞丰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稿小流域已由贞丰县水务局以贞水务字〔2020〕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贞丰县水务局建设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贞丰县水务局建设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贞丰县
2.2项目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96平方公里。封育治理466.85公顷;配套建设机耕道10.62千米;项目工程碑1块,封禁碑2块,封禁牌5套。
2.3计划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2021年贞丰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稿小流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04日00时00分至2021年06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04日00时00分至2021年06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省中心)网站(http://ggzy.gui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 其他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贞丰县水务局建设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贞丰县 | 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街(印象安顺财富中心16楼1、5号房) |
| 邮编: | 562200 | 邮编: | 562400 |
| 联系人: | 张兵 | 联系人: | 罗兴翠 |
| 电话: | / | 电话: | 0859-3918233 |
| 手机号码: | 15186502553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