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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路局普通国省道区域化养护试点(安顺区域)招标公告

2021-06-16 查看 3 次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贵州省公路局普通国省道区域化养护试点(安顺区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公路局普通国省道区域化养护试点(安顺区域)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黔路发﹝202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贵州省公路局下达的小修保养计划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日常养护(含小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顺市

2.2项目规模:含安顺公路管理局管养的纳入本次试点的日常养护(含小修)招标路段361.04公里。

2.3计划工期:1095天

2.4招标范围:含安顺公路管理局管养的纳入本次试点的日常养护(含小修)招标路段361.04公里 (包含路基、路面、桥梁(含预防性养护)、隧道(含预防性养护)、涵洞、路线交叉、交安设施、绿化、应急养护等内容)。

2.5标段划分: 贵州省公路局普通国省道区域化养护试点(安顺区域)

服务周期:2+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年内为正常服务周期,两年期满后由业主根据实施效果考核评估确定是否顺延合同,顺延合同的,增加1年服务周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专业,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2)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3)安全负责人: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3.1.3财务要求:无3.1.4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应优先引用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公布(2020年)的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公布(2020年)的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引用交通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时,优先引用养护企业信用等级,若无则按综合企业信用等级引用);(3)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4)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但有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时,按其等级引用;(5)交通运输部以及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均没有评价等级时,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1)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2)发现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3)发现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4)发现有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按D级对待。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3.6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17日00时00分至2021年06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17日00时00分至2021年06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1(A)不适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0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1(B)和5.2(B)不适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公路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 其他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7.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7.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7.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7.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7.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7.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7.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7.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7.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公路局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省公路局不予受理。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13708530940;贵州省公路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599244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48号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星力城66号商务楼1709室
邮编:561000邮编:550003
联系人:谢晓露联系人:王龙
电话:13708530940电话:13628504857
手机号码:13708530940手机号码:13628504857
传真:13708530940传真:010-64997367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0200006309020136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