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平洞河高速西站至纳朝段河道治理工程II标段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平洞河高速西站至纳朝段河道治理工程II标段施工已由黔西南州水务局以州水务字【2020】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谟县水务局工程建设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望谟县水务局工程建设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望谟县
2.2项目规模:保护复兴镇平洞河高速西站至纳朝段两岸居民及耕地,保护耕地面积800亩,保护人口1.2万人。工程建设范围为复兴镇平洞河高速西站至纳朝段,河道综合治理长度8.68km。本标段建设内容为: 职业技术学院下游至木材加工厂下游段(河道桩号2+300.00-6+640.00)建筑工程,该标段清淤长度4.34km,新建左右岸河堤长度2.77km。
2.3计划工期:240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望谟县平洞河高速西站至纳朝段河道治理工程II标段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2.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3.投标人无委托代理人的,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递交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有委托代理人的,由委托代理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明(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二、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三年指2018年、2019年、2020年。(新成立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递交相关材料)。三、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本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处于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等情形被本项目所在市﹝州﹞及以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其在规定时期内不得参加有关建筑市场活动的状况。五、项目主要关键岗位人员配置要求:1、投标人配置在本项目的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其他岗位人员:材料员、资料员。2、投标人配置在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须持有效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岗位证。六、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七、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八、其他要求: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配置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分别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类别A类、B类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应证明。2.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配置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须是本投标人企业(含合法分支机构)人员,须递交2021年第二季度缴纳社会保险证明。3.投标人配置在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须持有有效的水利行业岗位证书。4.投标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需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30日09时00分至2021年07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30日09时00分至2021年07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20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2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望谟县水务局工程建设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望谟县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源财富广场6栋18楼7号 |
| 邮编: | / | 邮编: | 550008 |
| 联系人: | 黄权 | 联系人: | 吴慧仙 |
| 电话: | 0859-4610379 | 电话: | 18275336356 |
| 手机号码: | 0859-4610379 | 手机号码: | 18275336356 |
| 传真: | / | 传真: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2402003409100046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