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2018年黄杨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绥阳县2018年黄杨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投资【202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阳县黄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阳县黄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绥阳县黄杨镇
2.2项目规模:棚户区路面改造29551平方米,人行道铺装7000平方米,安装雨水管网2074米、给水管网388米、污水管网1751米,安装电缆3081米、路灯173盏,停车位143个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3计划工期:270天
2.4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2.5标段划分: 绥阳县2018年黄杨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06日09时00分至2021年07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绥阳县风华镇经开区原管委会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06日09时00分至2021年07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遵义市深圳路森林大酒店三号会议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绥阳县黄杨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中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绥阳县黄杨镇 | 地址: | 贵州省绥阳县风华镇经开区原管委会二楼 | 
| 邮编: | 563210 | 邮编: | 563399 | 
| 联系人: | 张国勇 | 联系人: | 张先生 | 
| 电话: | 0851-26380000 | 电话: | 0851-26222216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18084210810 | 
| 传真: | / | 传真: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阳阳光分理处 |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23319001040001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