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污水处理四期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方县污水处理四期工程监理已由毕发改环资审批以[202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方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方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顺德办事处大屯村及红旗办事处石关村交界
2.2项目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污水0.6万吨,配套建设相应的建构筑物及设备,新增污水管网11734米。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3监理服务期限:365天
2.4招标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污水0.6万吨,配套建设相应的建构筑物及设备,新增污水管网11734米。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和水利部核发水利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资质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30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30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ggzy.gui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20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2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徐美联系方式:13809406923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大方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大方县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源财富广场6号楼18楼7号 |
| 邮编: | / | 邮编: | 550008 |
| 联系人: | 聂工 | 联系人: | 徐美 |
| 电话: | 13809406923 | 电话: | 13809406923 |
| 手机号码: | 13087861922 | 手机号码: | 1380940692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2402003409100046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