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南哨镇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南哨镇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已由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剑发改投资【202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河县南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贵州省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7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河县南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河县南哨镇九当村、德号村
2.2项目规模:扩建九当村道路长2.26千米,扩宽1.5米,采用混凝土硬化,硬化厚度0.15米;新建产业路4.5千米、宽3.5米,采用混凝土硬化,硬化厚度0.15米,其中九当村1号生产道路长760.3米、九当村2号生产道路长977.1米、九当村3号生产道路长1363.2米、九当村4号生产道路长1399.4米;硬化产业晒坝2个共1183.87平方米,砌筑挡土墙1448.1立方米;安装150立方米不锈钢组合式高位水池3座,敷设DN9OPE管3000米,DN50PE管1500米;新建冻库1栋、库房1栋,购置烘烤一体化设备1套;安装160KVA变压器(立式电杆安装)1套
2.3计划工期:365天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范围,承诺范围见投标函内容
2.5标段划分:剑河县南哨镇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资质 、/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3日00时00分至2021年09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3日00时00分至2021年09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 、 /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鄢主任联系方式:15186830099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剑河县南哨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省致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剑河县南哨镇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毕节路58联合广场第3栋6层9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杨通燕 | 联系人: | 卢德锋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8385728745 | 手机号码: | 1878512938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政府广场支行 |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2402070509100063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