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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智能化医疗器械制造建设项目监理采购监理招标公告

2021-09-18 查看 12 次 贵州弘达恒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弘达恒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金沙县智能化医疗器械制造建设项目监理采购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智能化医疗器械制造建设项目监理采购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金沙人文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金沙人文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毕节市金沙县经开区黄河大道

2.2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监理服务期限:365天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如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企业成立日期是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的,须提供企业自行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打印的2020年已参加年报的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印章)或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2020年已年报的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查询上述要求中各网站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并提供各网站完整的查询结果公告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查询企业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若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要求:企业、法人应当分别独立查询,不得合并查询,且检索词必须完整;查询案由:贪污贿赂;查询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时间段往前推五年内的检索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2日09时00分至2021年09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金沙县大水客运站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2日09时00分至2021年09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人代表只有在规定时间内持公告中所有资格要求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单位公章到贵州省金沙县大水客运站内(贵州弘达恒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①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需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原件或社保清单原件审查;②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③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并获取《谈判文件》及资料后才能取得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26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金沙县大水客运站内(贵州弘达恒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2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秦忻联系方式:15085792000

8. 其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金沙人文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达恒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民兴街道经开区西区18栋地址:贵州省金沙县大水客运站内
邮编:551800邮编:551800
联系人:范敏杰联系人:秦忻
电话:18985871503电话:15085792000
手机号码:18985871503手机号码:15085792000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金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820000000004586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