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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普安至兴义一级公路工程(K2+636-K11+730)段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招标公告

2021-10-13 查看 2 次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贵州省普安至兴义一级公路工程(K2+636-K11+730)段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普安至兴义一级公路工程(K2+636-K11+730)段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鸿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鸿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普安县

2.2项目规模:贵州省普安至兴义一级公路工程(K2+636-K11+730)段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2.3计划工期:0天

2.4招标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2.5标段划分:贵州省普安至兴义一级公路工程(K2+636-K11+730)段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备查);2、投标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成立不足一个会计结算年度的企业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3、投标供应商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需提供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5、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格式自拟);(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公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兴义市富康公馆(1303)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兴义市富康公馆(1303)。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9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联系方式:/

8. 其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鸿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普安县地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富康公馆
邮编:/邮编:/
联系人:孔先生联系人:周云飞
电话:18690795959电话:18296079168
手机号码:18690795959手机号码:18296079168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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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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