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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木孔镇信安社区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2021-10-18 查看 4 次 中向弘大招标有限公司 中向弘大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金沙县木孔镇信安社区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木孔镇信安社区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202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沙县木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沙县木孔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沙县木孔镇

2.2项目规模: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广场 1646 平方米及 安装配套 附属设施;环村步道 7200米 ; 观景台 400 平方米 , 配套安保设施 ;民居改建游客接待服务中心 2600 平方米,配套水电 讯及相关基础设施;村庄农房和环境提升 144 户,卫生厕所改造 191 户,投放 移动环保垃圾箱 100 个,配套村庄数字化管理集成建设和课件开发1 1 套 , 制作安装标识标牌 、 公开栏 25 块 等。

2.3计划工期:150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1 )设计: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2 )施工:完成该项目设计图及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金沙县木孔镇信安社区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其承担工作的相应能力及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9日09时30分至2021年10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9日09时30分至2021年10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09日09时0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学院路金帝豪庭1,2楼)。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熊宁联系方式:18300872779

8. 其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沙县木孔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中向弘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金沙县木孔镇地址:贵阳市未来方舟D3组团4栋24-9
邮编:551800邮编:550000
联系人:李金胤联系人:熊宁
电话:13508570216电话:18300872779
手机号码:13508570216手机号码:1830087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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