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期)已由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以黔自然资函 【2020】8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2.2项目规模:详见项目招标设计文本
2.3计划工期:90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所示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③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内任意延续三个月纳税的凭证)复印件加盖鲜章;④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内延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⑥投标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原件。 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0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0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现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7日17时30分,地点为(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7日17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汪建联系方式:18785388789
8. 其他
投标保证金额及项目招标代理费:(1)投标保证金额:1万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1年11月16日16:00之前。(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单位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按黔价房[2011]69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5)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361010201201100094434。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6楼 | 地址: | 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汪建 | 联系人: | 王正雄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8785388789 | 手机号码: | 13595394868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