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清镇市暗流镇暗流河村小寨组及街上一组、二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1-12-15 查看 6 次 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清镇市暗流镇暗流河村小寨组及街上一组、二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暗流镇暗流河村小寨组及街上一组、二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已由清镇市农业农村局以清农复〔20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镇市暗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镇市暗流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镇市暗流镇暗流河村小寨组及街上一组、二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2.2项目规模:新建暗流镇暗流河村街上一组、二组污水处理站100m³/d一座,污水收集主管(UPVC双臂波纹管DN200、DN300)1949米,污水入户管(PVC-U排水管DN100)2000米,污水检查井(φ700)92座,污水提升泵站(50m³/d)1座。新建暗流镇暗流河村小寨组污水收集主管(UPVC双臂波纹管DN200、DN300)1323米,污水入户管(PVC-U排水管DN100)1700米,污水检查井(φ700)60座。

2.3计划工期:150天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清镇市暗流镇暗流河村小寨组及街上一组、二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 3.5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5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5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4.4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栋24楼政府采购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8日10时30分,地点为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栋23楼小会议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清镇市暗流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13658515943

8. 其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镇市暗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镇市暗流镇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 富广场3号栋23、24层
邮编:/邮编:550081
联系人:向红国联系人:周莹
电话:13658515943电话:0851-87991022
手机号码:13658515943手机号码:18302613194
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