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宁西街道和睦村和十一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宁西街道和睦村和十一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投资【2021】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县级预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其他(询比)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宁西街道
2.2项目规模:1、完成项目区269.52亩土地翻耕、平整工作;2、完成3.5米宽、297米长、厚18厘米、C25的田间道路工程;3、新建0.3米*0.3米、长70米、C15砼现浇明渠。4、新建30立方米水池一座。
2.3计划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答疑纪要、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镇宁自治县宁西街道和睦村和十一村土地整治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现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7日15时30分,地点为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7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刘卫东联系方式:18285114515
8. 其他
投标保证金额及项目招标代理费:(1)投标保证金额:3.5万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1年12月26日16:00之前。(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单位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按黔价房[2011]69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5)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361010201201100094434。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6 | 地址: | 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刘卫东 | 联系人: | 王正雄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8285114515 | 手机号码: | 13595394868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