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 蔗香至红水河段(黔桂界)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 蔗香至红水河段(黔桂界)勘察设计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业主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
2.2项目规模:本项目起于蔗香,顺接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蔗香支线K14+000处,设置蔗香互通后向东南方向继续布线,设置桥梁跨蔗香河至羊干石,以隧道穿山至过袍,再以隧道穿山后至红水河边,继而设置桥梁止于贵州蔗香镇移民村和广西雅长乡三寨村间红水河(省区界),顺接拟建的乐业至望谟高速公路乐业段,项目桩号K14+000~K22+660。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全长约8.66公里。设置桥梁3692米/3座,其中特大桥3072米/2座,大桥620米/1座;设置长隧道3300米/2座;设置蔗香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同时设置匝道收费站1处以及其他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中位于省区界的红水河特大桥的工程规模以主跨中心桩号为界与乐业至望谟高速公路乐业段分摊。总投资约16.684亿元。
2.3设计服务期限:200天
2.4招标范围: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蔗香至红水河(黔桂界)勘察设计ZHSJ1标长度为8.66km,主要工作内容为:1)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全线总体设计(含安全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房建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含污水处理及噪声污染防治设计)、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含施工便桥、便道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等。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完成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概(预)算编制工作及相应的造价分析,编制同经度比较线方案的概算,以及《编制办法》规定的与勘察设计有关的其他所有工作内容,并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关的审查,按《编制办法》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全套成果(包括文本版、CAD格式电子版和PDF格式电子版)等。2)初测前,主体工程设计单位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勘察设计指导书和勘察设计大纲等总体工作。负责项目总体设计(含安全总体设计)、各专业设计文件的协调、统一的工作,总概(预)算项、目、节等的统一工作。3)初勘、详勘阶段按现行《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TGC20-2011)规定,水文地质复杂的隧道应对隧道隧址区开展专项区域水文地质调绘工作。4)初步设计阶段应把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作为设计内容(达到规定的评估范围的桥梁和隧道),组织设计人员以外的设计、施工等专家独立开展桥梁和隧道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交会议评审通过后的风险评估报告。设计阶段特大桥应开展岸坡稳定性评价工作。5)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按有关要求开展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工作,提交经发包人组织会议评审通过的安全性评价报告,作为优化设计或指导安全设施设计修编的重要依据之一。6)交工验收阶段完成全部交工验收安全性评价工作。7)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后,按发包人要求编制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所需的招标图纸、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等,按发包人要求提供规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文件。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关的审查,按编制办法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全套成果,含勘察勘测成果、专题研究成果、设计文件(包括文本版、CAD格式电子版和PDF格式电子版)等。负责配合发包人做好技术类协调和设计报批涉及的服务工作(含文件报批前置要件准备、专项(题)评估审查及报批等)。8)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需要开展监测工作的高边坡、特殊路基边坡、滑坡、桥梁岸坡、隧道边仰坡等进行监测。9)BIM建模:根据设计图纸建立三维立体模型,围绕建设应用需求制定BIM应用总体目标、阶段目标,通过对数据的整合、校对、处理、分析,为项目各个阶段提供数据支持,按行业主管部门及业主要求进行BIM设计。10)后期服务工作:项目建设期投标人需按要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后期服务组;设计代表后期服务组负责项目开工至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汇总整理以及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方案及设计变更程序的完善,缺陷责任期局部修复工程的方案确定等;一般、较大、重大变更设计应编制施工图预算;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的要求,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前,设计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内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达到使用功能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和分析评价,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项目建成前项目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及设计代表编制完成《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机构使用手册》,提交经业主单位评审同意后的成果手册。配合项目业主完成审计、交(竣)工期间设计部分的资料提交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4)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5)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4)投标人必须为最新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采用,本项目投标专业为:“主体工程”设计评价专业。(1)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例如,2020年度贵州省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2020年度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尚未公布,此时若从业企业没有2020年贵州省的信用评价,则应引用其2019年度在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时请注意评价结果公布的有效期规定。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按部评价规则有效期一年的规定认定,即公布日期的次年同一日为截止日”):①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②交通运输部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13〕636号)第八条的规定执行。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0日00时00分至2021年12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0日00时00分至2021年12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董女士联系方式:0851-83937835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 受理异议电话:0851-83937835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养护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9. 其他
9.1 首次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9.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电 话:0851-88309686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1号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14楼 |
| 邮编: | 550004 | 邮编: | 550081 |
| 联系人: | 董女士 | 联系人: | 刘沐良、李晓林、田鹏 |
| 电话: | 0851-83937835 | 电话: | 0851-84393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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