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6镇宁大山到落别公路改造工程K17+500~K24+200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56镇宁大山到落别公路改造工程K17+500~K24+200段施工招标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审批【202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中央车购税及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境内
2.2项目规模:G356镇宁大山至落别公路改造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安顺市镇宁县大山镇鸡场冲,终点位于镇宁县与六枝特区分界处落别乡,路线全长27.399公里。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一般路段路基宽度为8.5米,村镇过境路段路基宽度为12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1/50,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困难路段依据审批文件执行。本合同段起点位于安顺市镇宁县丁旗镇,设计桩号K17+500;终点位于丁旗镇马道子村,设计桩号K24+200,路线长6.70公里。其中:K17+500~K18+260路基宽度为12米,其余路基宽度为8.5米。本合同段桥梁共计37.00米/1座(新堡中桥),新堡中桥上部构造为1×25米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构造桥台采用重力式U型桥台,扩大基础,桥梁全长37米,桥梁全宽15米;涵洞21道。
2.3计划工期:540天
2.4招标范围:根据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图纸所示,完成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路线交叉、绿化景观等工程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施工配合服务;
2.5标段划分:G356镇宁大山到落别公路改造工程K17+500~K24+200段施工招标
计划工期:自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起18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依据《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确定的最新年度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应为C级及以上。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05日00时00分至2022年01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05日00时00分至2022年01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2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1(B),5.2(B)不适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卢先生联系方式:18685350890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7.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7.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7.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7.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7.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7.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7.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7.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7.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公路局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公路局不予受理。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0851-33283897;贵州省公路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5992509。
8. 其他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48号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东原财富广场项目二期第6号楼1单元18层7号 |
| 邮编: | 561000 | 邮编: | 550001 |
| 联系人: | 卢先生 | 联系人: | 凯先生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8685350890 | 手机号码: | 18685585504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