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锦屏县花桥河流域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锦屏县花桥河流域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东南水函{2021}15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屏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锦屏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锦屏
2.2项目规模:工程任务为保护铜鼓镇嫩寨村、花桥村、乐安村和江口村沿河两岸人口4634人以及农田4025亩。本工程KO+000-K1+000河段主要保护对象人口,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K1+000-K5+957及岔路河主要保护对象及农田,采用五年一遇洪水标准。该工程建设起点为嫩寨村委会上游200M处,终点为乐安村公路桥及花桥河支流岔路河的汇入口以上410内河段,综合治理长度6367m。河床淤泥清挖长为5367m,坡式护岸总长为4604m(其中损毁堤防修复631m,加高堤防1506m,新建格宾石笼堤防2467m),新建3座穿堤涵管。本标段建设规模为:综合治理长度约3.094km(其中:新建堤防约1.59km,加高堤防1.504km),新建穿堤涵管2处,并对治理河段河段进行清障疏挖浚理。
2.3计划工期:240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贵州省锦屏县花桥河流域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2月10日00时00分至2022年02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2月10日00时00分至2022年02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dntf格式)上传至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02日14时30分,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荷香居3-4栋)。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02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dntf格式)上传至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罗方华联系方式:15808554972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锦屏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兢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锦屏县 | 地址: |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韶山南路6号中银港大厦7层1号 |
| 邮编: | / | 邮编: | 556000 |
| 联系人: | 罗方华 | 联系人: | 潘青娥 |
| 电话: | / | 电话: | 0855-8609998 |
| 手机号码: | 15808554972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