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普安县木卡河小流域治理项目(C1、C2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普安县木卡河小流域治理项目 (C1、C2标段)已由普安县水务局以普水字(2021)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普安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普安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普安县木卡河
2.2项目规模:木卡河小流域位于普安县东南部,项目区涉及地瓜镇的岗坡村、木卡村和新店镇波氽村。根据木卡河小流域现状,设计治理措施为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禁措施和保土耕作措施。主要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km2,其中发展经济林,0.11km2,栽植水保林1.50km2,封育治理5.96km2,保土耕作2.43km2。配套机耕道6750m,溪沟整治160m,流域碑1座、封育牌1套(5块)。
2.3计划工期:365天
2.4招标范围:C1标段招标范围:工程措施:1号、7号机耕道,溪沟整治;植物措施(种植茶叶黔湄601、杉木);封育治理碑牌。招标预算2255371.85元。 C2标段招标范围:工程措施:2至6号机耕道。招标预算2202261.82元。
2.5标段划分: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普安县木卡河小流域治理项目C2标段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普安县木卡河小流域治理项目C1标段
2.6计划工期: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4 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07日09时00分至2022年03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办大商汇2号楼11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07日09时00分至2022年03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方式:公司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提供的资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应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其他(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办大商汇2号楼11楼。)。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普安县水务局联系方式:13518596459
8. 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普安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普安县 | 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办大商汇2号楼11楼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常恒 | 联系人: | 龙虎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9110900457 | 手机号码: | 19336858888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