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者相镇坡作村通村公路改造工程、贞丰县长田镇瓦厂村至普子村通村公路改造工程、贞丰县小屯镇水银洞村通村公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者相镇坡作村通村公路改造工程、贞丰县长田镇瓦厂村至普子村通村公路改造工程、贞丰县小屯镇水银洞村通村公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贞发改字[2021] 305号、贞发改字[2021] 304号、贞发改字[2021] 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贞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贞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贞丰县者相镇、长田镇、小屯镇
2.2项目规模:贞丰县者相镇坡作村通村公路改造工程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道路总长1.328公里,路基宽度6.5m,行车道宽度为6米,设计速度20km/h,最大纵坡为10%,道路采用15cm级配碎石底基层+15cm填隙碎石基层+25cm水泥稳定层+5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一II级,项目全线包含新建桥梁一座;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土石方开挖22868立方米,沥青路面摊铺8425平方米,建设道路挡土墙2185.6立方米、护肩1328.3立方米、混凝土边沟222.4立方米;种植桂花树268株,新建桥梁1座(长28米、桥面宽10米)、钢筋混凝土盖板涵5道、护栏1188米,设置交通标志牌30块等。贞丰县长田镇瓦厂村至普子村通村公路改造工程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道路总长8.663公里,路基宽度6.5m,行车道宽度为6米,设计速度20km/h,最大纵坡为10%,道路采用15cm级配碎石底基层+15cm填隙碎石基层+25cm水泥稳定层+5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一II级。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土石方开挖86157立方米,沥青路面摊铺56066平方米,建设道路挡土墙9231. 9立方米、护肩6778. 4立方米、混凝土边沟1451立方米;种植桂花树1735株,建设钢筋混凝土盖板涵数20道、护栏4648米,设置交通标志牌114块等。贞丰县小屯镇水银洞村通村公路改造工程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道路总长2.176公里,路基宽度6. 5m,行车道宽度为6米,设计速度20km/h,全线采用15cm级配碎石底基层+15cm填隙碎石基层+25cm水泥稳定层+5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道路最大纵坡为10%,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一II级;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土石方开挖33888立方米,沥青路面摊铺14409平方米,建设道路挡土墙5214立方米、护肩1958. 3立方米、混凝土边沟331.7立方米;种植桂花树437株,建设钢筋混凝土盖板涵数7道、护栏1990米,设置交通标志牌44块等。
2.3计划工期:240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内容。
2.5标段划分:贞丰县者相镇坡作村通村公路改造工程、贞丰县长田镇瓦厂村至普子村通村公路改造工程、贞丰县小屯镇水银洞村通村公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0日09时00分至2022年06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0日09时00分至2022年06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黔西南州)网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王兴照、卢伟联系方式:08596610032,15508591098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贞丰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贞丰县 | 地址: | 贵州省兴义市兴义大道大商汇2号写字楼2601室 |
| 邮编: | 562200 | 邮编: | 562400 |
| 联系人: | 王兴照 | 联系人: | 卢伟 |
| 电话: | 08596610032 | 电话: | 15508591098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