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二期项目(装修、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信访接待综合楼等附属工程以及办公用品配置和信息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二期项目(装修、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信访接待综合楼等附属工程以及办公用品配置和信息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从发改投资【2021】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其他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预算内资金,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置换及办案追脏返还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从江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从江县洛香镇。
2.2项目规模:建设用地为9151.3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由3537平方米调整为10378.42平方米,建设内容由原来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增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装修、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3040.5平方米、信访接待综合楼3040.5平方米、停车场面积640.42平方米、污水沟162.76米、给水183.21米、消防管道145.62、道路及场地铺装3225.91平方米、垃圾收集池50平方米、门卫室50平方米,以及配电和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2.3计划工期:720天
2.4招标范围:勘察部分:按招标人要求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地质勘察(含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钻探、取样、试验、测试、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设计部分: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市政设计、管网设计、绿化设计、工程概算书编制,提供相应设计技术资料,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房室内装修;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
2.5标段划分: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二期项目(装修、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信访接待综合楼等附属工程以及办公用品配置和信息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专业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5)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25日00时00分至2022年06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87.1.65:8000/qdnhy)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25日00时00分至2022年06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87.1.65:8000/qdnh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15日09时10分,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荷香居3-4栋)。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15日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dntf格式)上传至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石秀昌联系方式:13765587818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从江县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兢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从江县 | 地址: |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韶山南路6号中银港大厦7层1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石秀昌 | 联系人: | 潘青娥 |
| 电话: | / | 电话: | 0855-8609998 |
| 手机号码: | 13765587818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