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升高速公路营运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工程(第二批)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2022-07-07 查看 5 次 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升高速公路营运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工程(第二批)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升高速公路营运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工程(第二批)施工已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黔高速总议〔2022〕14号、黔高速建〔202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内高速公路

2.2项目规模:提升高速公路营运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工程(第二批)涉及贵阳、遵义、毕节、安顺、水城、兴义、都匀、凯里、铜仁等9个中心,桥梁端头改造合计1802处。路段包括:1.贵阳中心管辖的S50惠兴高速、S62余安高速;2.遵义中心管辖的S55遵赤高速;3.毕节中心管辖的G7611都香高速;4.安顺中心管辖的S50惠兴高速 、G7611都香高速 ;5.水城中心管辖的G56杭瑞高速、G7611都香高速、S04水城环线、S77水兴高速;6.兴义中心管辖的G78汕昆高速、S50惠兴高速、S62余安高速;7.都匀中心管辖的G76厦蓉高速、S88榕麻高速 ;8.凯里中心管辖的G76厦蓉高速、S62余安高速、S15松从高速、S84天黄高速、S63凯雷高速;9.铜仁中心管辖的S25沿榕高速 、S15松从高速。

2.3计划工期:120天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升高速公路营运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工程(第二批)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承包壹级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8日00时00分至2022年07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8日00时00分至2022年07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9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方式:0851-86509789

/

8. 其他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或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或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或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6509789。行政监督部门: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受理电话:0851-85917735。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养护管理处,电话为:0851-8599225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1号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大西南富力中心第A2栋(A2)1单元14层3号
邮编:550004邮编:550081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人:侯裔/陈磊
电话:0851-85916263电话:19078813121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阳金阳支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52050146360000000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