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公安局龙场中心派出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公安局龙场中心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贞发改字【2021】3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贞丰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贞丰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贞丰县龙兴街道心安处社区西侧
2.2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5292平方米、占地面积459.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52.32平方米;项目建设主楼业务用房及其装修工程1403.89平方米,其中建设地下负一层310.72平方米、地上四层共计1093.17平方米;建设窗口及门卫用房及其装修工程148.43平方米。
2.3计划工期:360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贞丰县公安局龙场中心派出所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7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智轩众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义市印象兴义5栋25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7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3日14时30分,地点为贵州智轩众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义市印象兴义5栋2501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3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张沙沙联系方式:18198599592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贞丰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智轩众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贞丰县 | 地址: | 兴义市印象兴义5栋2501室 |
| 邮编: | 562200 | 邮编: | 562400 |
| 联系人: | 徐荣波 | 联系人: | 张沙沙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3595973220 | 手机号码: | 18198599592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黔灵山路支行 |
| 银行账号: | / | 银行账号: | 520501101323000010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