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废旧家电回收再循环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废旧家电回收再循环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210-520523-04-01-29195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沙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沙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沙县鼓场街道
2.2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10010万元;新建拆解车间15400平方米、原材料车间4600平方米、产品仓储车间5000平方米、办公用房2400平方米、职工食堂及生活辅助用房2400平方米、配电房、锅炉房以及污水处理站550平方米,建设相应的配套附属设施等;购置2条整套生产工艺设备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电气(力)设备、电器管线、检验设备、装卸等设备;
2.3计划工期:730天
2.4招标范围:(1)完成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本工程作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不论本招标文件是否提及,需配合取得相关部门审查批复文件,设计需满足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现行相关规范及技术文件要求;(2)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图及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4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04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4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4日15时00分,地点为其他(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04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4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罗云汉联系方式:18183432767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金沙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西洛街道财经大楼7楼 | 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04号 |
| 邮编: | 551800 | 邮编: | 551800 |
| 联系人: | 任富显 | 联系人: | 罗云汉 |
| 电话: | 18300864179 | 电话: | 18183432767 |
| 手机号码: | 18300864179 | 手机号码: | 18183432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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