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各潜在投标人望谟县乐元管州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招标文件补遗如下: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望谟县乐元管州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能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同招标文件一起发布,现将《望谟县乐元管州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为附件,以补遗通知形式向各潜在投标人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下载。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