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食堂、浴室工程项目,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澄清更改为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其余内容不变。
如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时,以本次通知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贵州信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