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LED显示屏制造厂商需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配备工信部LED项目经理证书的技术负责人1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方可得1分。
详细内容
企业信用和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
A4.5企业信用和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E)企业信用
为保证屏体安装质量,LED显示屏制造厂商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并提供具有工信部LED项目经理证书的LED技术负责人1人得1分。
- LED显示屏制造厂商需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
- 需提供具有工信部LED项目经理证书的LED技术负责人1人
-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 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完整摘要
本条款为招投标评审标准中关于企业信用和其他因素的评分规则。要求LED显示屏制造厂商为保证屏体安装质量,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持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此外,厂商需配备具有工信部LED项目经理证书的LED技术负责人至少1人,方可获得1分。所有相关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否则不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