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天柱县2022年土地综合整治暨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天柱县发改局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211-522627-04-05-807748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375576400元 百分比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凤城街道、联山街道、邦洞街道、社学街道、坪地镇、蓝田镇、瓮洞镇、高酿镇、石洞镇、远口镇、坌处镇、白市镇、渡马镇、江东镇、竹林镇、注溪乡、地湖乡等17个街道和乡镇。 | |||||||||||||||
| 2.2 建设规模:(一)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土地平整工程:拟新增加耕地8163.53亩(新增水田面积3810.26亩,新增旱地面积4353.27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增蓄水池34座;新增输水管46910m;新建灌溉渠47726m;维修灌溉渠20276m;新建路边沟29680m;新增排水沟12038m;新建涵管93座。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生产道13875m;维修生产道8976m;新建田间道65302m;维修田间道25269m 新建会车道229座,回车道56座;新建挡土墙7058m(规格为高1.5m和高2.0m)。4.其他工程:新建标志碑6座;种植管护8163.53亩。(二)乡村振兴建设项目:1.鱼田工程:新建田坎2565m;新建鱼沟2470m;新建鱼凼208座;注排水口208座;2.稻鱼种养: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后,拟对新增水田区域以及周边水源涵养条件好的区域进行稻鱼种养,共计种养面积10000亩;3.大豆种植: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后,拟对新增旱地区域4353.27亩开展大豆种植 。 | |||||||||||||||
| 2.3 合同估算价:3000000元。 | |||||||||||||||
| 2.4 计划工期:720天 。 | |||||||||||||||
| 2.5 标段划分:天柱县2022年土地综合整治暨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监理)。 | |||||||||||||||
| 2.6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相关监理服务等。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8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10日 00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0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监理拦标价为:按贵州省物价局、建设厅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黔价房【2007】84号)文件为计价依据,该工程监理费用按最终审计结算价的1%计取。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期。备注:资质要求和人员要求按招标文件为准。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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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0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