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金海湖新区松林水厂扩建工程监理第一次变更公告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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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公告摘要
毕节金海湖新区松林水厂扩建工程招标文件变更。将业绩评分标准中制水厂生产规模要求从5万立方米/日调整为7.2万立方米/日及以上。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毕节金海湖新区松林水厂扩建工程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详细内容
毕节金海湖新区松林水厂扩建工程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毕节金海湖新区松林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编号:E52050020230000XO)现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1(5)
业绩: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类似业绩(例如:生产规模5万立方米/日及以上制水厂监理业绩为有效业绩)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不满足业绩要求不得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及合同扫描件,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
业绩: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类似业绩(例如:生产规模7.2万立方米/日及以上制水厂监理业绩为有效业绩)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不满足业绩要求不得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及合同扫描件,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贵州毕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锦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
完整摘要
毕节金海湖新区松林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编号:E52050020230000XO)招标文件变更公告。本次变更涉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1(5)业绩评分标准。主要变更内容为:将类似业绩的生产规模要求从5万立方米/日及以上调整为7.2万立方米/日及以上制水厂监理业绩。业绩评分标准保持不变,提供符合条件的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及合同扫描件,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招标人为贵州毕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锦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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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锦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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