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司于2023年3月10日收到异议,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中增加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如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二、原招标文件 评分办法正文 A4.3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中:
2、设计业绩:原为“……至今独立承接过单期土建建设规模不小于9万m3/d的给水厂设计业绩……”变更为“……至今独立承接过单期土建建设规模不小于9万m3/d的类似市政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原为“……至今承接过自来水厂工程施工项目……”变更为“……至今承接过类似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历和业绩中: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原为“……至今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接过单期土建设计规模不小于9万吨/日的给水厂设计业绩……”变更为“……至今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接过单期土建设计规模不小于9万吨/日的类似市政设计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原为“……至今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接过单期土建设计规模不小于9万吨/日的给水厂设计业绩……”变更为“……至今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接过单期土建设计规模不小于9万吨/日的类似市政设计业绩……”。
三、本项目所需的前期相关资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请各投标人登录相关网站下载。
四、原定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10:00时,现将开标时间延期到2023年3月28日10:00时,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到2023年3月28日10:00时。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贵州毕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三合通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