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内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②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筑师)。
现变更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②设计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甲级的设计单位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在投标单位注册和缴纳社保【提供注册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延期后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变更: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04月25日10时00分(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以此公告的时间为准),递交地点为: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携带投标企业CA锁解密,并按时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
(3)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23年04月25日10时00分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