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天柱县2023年第一批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 天柱县发改局以 关于天柱县2023年第一批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立项的批复天发改投资〔2023〕68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 项目业主为天柱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联合出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4888000元 百分比95.4非政府投资:717300元 百分比4.6,招标人为天柱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各乡镇、街道。 | |||||||||||||||
| 2.2 建设规模:处治农村公路村道里程124.243公里 。 | |||||||||||||||
| 2.3 项目投资:15605300元。 | |||||||||||||||
| 2.4 计划工期:365 天。 | |||||||||||||||
| 2.5 标段划分:天柱县2023年第一批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
| 2.6 招标范围:处治农村公路村道里程124.243公里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5) 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 2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6) 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9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5月10日 00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0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含5年)公路勘察设计经验。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专业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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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0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