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南湖街道惠民社区易地扶贫搬迁点综合临时农贸市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安县南湖街道惠民社区易地扶贫搬迁点综合临时农贸市场项目已由普安县财政局以普乡振领办批【2023】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普安县人民政府南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普安县人民政府南湖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其他。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普安县南山路
2.2项目规模:新建钢结构大棚1座643.5㎡,大棚内修建2㎡A型摊位36个、2.88㎡B型摊位12个。
2.3计划工期:150天
2.4招标范围:新建钢结构大棚1座643.5㎡,大棚内修建2㎡A型摊位36个、2.88㎡B型摊位12个。
2.5标段划分:普安县南湖街道惠民社区易地扶贫搬迁点综合临时农贸市场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有效的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①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注:上述职称证须提供原件扫描件。②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附岗位证复印件,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注:上述管理人员应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6日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兴义市富康公馆1303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8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6日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1日14时00分,地点为兴义市富康公馆1303。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周云飞联系方式:18296079168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普安县人民政府南湖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普安县南山路 | 地址: | 兴义市富康公馆1303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张元能 | 联系人: | 陈老师 |
| 电话: | 17886148141 | 电话: | 18296079168 |
| 手机号码: | 17886148141 | 手机号码: | 18296079168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