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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展架片区)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公告

2023-06-29 查看 4 次 贵州省黔东南州广发招标有限公司 贵州省黔东南州广发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剑河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展架片区)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已由 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剑河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展架片区)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的通知剑发改投资〔2023〕1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办展架村。
2.2 建设规模:对304户房屋进行主体结构加固、外墙修缮、内部老旧管线更新改造及配建厨房、卫生间等功能性用房;改造雨污管网6000米、消防管6000米、路灯130盏、道路6000平方米;整治改造片区内电网、通讯电路以及村庄整体环境提升等
2.3 合同估算价:8144800元。
2.4 计划工期:365 天。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展架片区)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
2.6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算的编制、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全部工作(2)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成员单位是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4)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30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7月31日 00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31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 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省黔东南州广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人:杨鑫 联系人:龙国云
电话:18188158427 电话:13195251007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251497214@qq.com
2023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