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E522729202300027R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2022年新增耕地开发项目已由 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长自然资呈[2022] 18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长顺县地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100.0%,非政府投资比例: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长顺县广顺镇、长寨街道、摆所镇、代化镇、鼓扬镇、白云山镇。。 | |||||||||||||||
| 2.2 建设规模:2022年新增耕地开发 | |||||||||||||||
| 2.3 合同估算价:36412400元。 | |||||||||||||||
| 2.4 计划工期:180 天。 | |||||||||||||||
| 2.5 招标范围:2022年新增耕地开发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3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08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贵州省一张网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贵州省一张网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接受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上发布。 | |||||||||||||||
| 7.其他 | |||||||||||||||
| 7.1 首次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的投标人,需先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注册和数字证书 CA 证,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7.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澄清、修改文件,及时下载相关澄清、补遗、修改,依据最新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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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08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