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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黎榕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榕江县黎榕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榕发改复〔2025〕1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0092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 |
| 2.2 建设规模:本次建设主要恢复榕江县城主城区受损的黎榕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沥青路面改造8300㎡、车道路缘石改造1550m、人行道路面改造2560㎡路灯 110 盏、雨水箅子改造 70 个、井盖 85 个、交通标识标线等配套设施。 |
| 2.3 合同估算价:3179136.76元。 |
| 2.4 计划工期:120天 。 |
| 2.5 标段划分:榕江县黎榕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
|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2日 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03日 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3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1、项目总投资:500.92万元;本标段投资:3179136.76元。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榕江县 |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未来城尊邸11栋1302室 | | 联系人:李谊 |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曾香华,成员:杨昌敏、朱露 | | 电话:13985298768 | 电话:18386649941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行政监督部门: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榕江县 | | 联系电话:0855-66223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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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