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高峰镇龙宝村排涝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摘要
贵安新区高峰镇龙宝村排涝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新建排涝渠810m,计划工期60天。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4时00分。
关键信息
详细内容
贵安新区高峰镇龙宝村排涝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新区高峰镇龙宝村排涝渠建设项目已由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以花农复字[202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平坝区高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顺市平坝区高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高峰镇龙宝村
- 项目规模:新建龙宝村排涝渠长810m,其中穿乡村道路涵洞处清淤13m;排涝渠采用矩形断面 BxH=1.2mx1.0m,边墙采用M7.5浆砌石,基础采用大块石换填,底板铺设碎石垫层厚10cm,底板浇筑C15厚10cm
- 计划工期:60天
-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 标段划分:贵安新区高峰镇龙宝村排涝渠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项目经理应取得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在投标人企业有效注册。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6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在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4时00分,地点为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 项目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名称 | 安顺市平坝区高峰镇人民政府 | 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顺市平坝区高峰镇 | 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V区15栋14楼11-12号 |
| 联系人 | 曹仕红 | 陈工 |
| 手机号码 | 13688530507 | 13595044248 |
完整摘要
参建方信息
作者信息
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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