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原投标人须知10.2 | 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方法 | 技术部分不采用“暗标”评审方法 |
| 2 | 招标文件第66页和第69页要求电梯配置“无线无方通话” | 问题:井道无线信号覆盖不稳定,此功能实际运用机会少,且前期项目工地信号未能覆盖进井道,电梯验收必须五方通话通畅,建议取消此配置,合理节约成本。 | 答:电梯验收必须五方通话通畅,不限于无线五方通话。 |
| 3 | 招标文件第7页1.32条计划工期中,要求“质保期1年”,与第62页的2.2条要求“免费维护、保养期为2年”、第2.3条“在正常使用下本工程免费维护期与保修期一致” | 问题:年限要求前后不统一,请明确质保期与免费维修保养期需要1年还是2年? | 答:统一为质保期2年。 |
| 4 | 原招标文件第42页A4.3商务评分 | 3、“产品售后服务相”中要求“制造商承诺安装维保的,以制造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代理商承诺安装维保的,以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提供虚假资料承诺的,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 “产品售后服务相”中要求“制造商承诺安装维保的,以制造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代理商承诺安装维保的,以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如制造商或代理商未在遵义注册的须在遵义有维保驻点,以提供租房合同为准。)提供虚假资料承诺的,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
| 5 | 原投标人须知3.6.2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