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E522726202300051O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黔南州南部地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已由 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305-522726-04-01-173255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贵州颐海蓝天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麻尾工业园区。 | |||||||||||||||
|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麻尾工业园区新建 1 座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规模为 20000m³/d;3 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分别为3000m³/d、2000m³/d、1600m³/d;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35.88km。 | |||||||||||||||
| 2.3 合同估算价:148000000元。 | |||||||||||||||
| 2.4 计划工期:990 天。 | |||||||||||||||
|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能超过3家(含3家),且满足投标人相应资格要求。(1)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4)上述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8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贵州省一张网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贵州省一张网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接受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上发布。 | |||||||||||||||
| 7.其他 | |||||||||||||||
| 无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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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09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