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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2025年刺梨产业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025-10-11 26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黔南州刺梨产业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主要更正付款方式和服务质量标准,删除第三方评估报告要求,简化交付条件。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黔南州2025年刺梨产业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联系电话
18782278768、0854-8192990
联系人
罗兴雨、兰绍航、陈露依、刘顾洁

详细内容

黔南州2025年刺梨产业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7002025000BT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黔南州2025年刺梨产业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010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30%,宣传广告全面铺开后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宣传广告结束后,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项目实施相关佐证资料和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成效的评估报告后支付合同价的20%,合同履约及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30%,宣传广告全面铺开后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宣传广告结束后,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项目实施相关佐证资料后支付合同价的20%,合同履约及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 第三章商务要求中第"二"条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满足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标供应商须于广告投放验收时提供上刊报告,广告投放期结束前5工作日内提供下刊报告,广告投放期间,要保证有足够胜任相关工作的人员,每个月提供一份包含宣传内容的媒体监测报告。广告宣传结束后,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成效的评估报告。 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满足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标供应商须于广告投放验收时提供上刊报告,广告投放期结束前5工作日内提供下刊报告,广告投放期间,要保证有足够胜任相关工作的人员,每个月提供一份包含宣传内容的监测报告。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
  • 地址:都匀市匀东镇长秀路3号
  • 项目联系人:罗兴雨
  • 联系方式:1878227876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贵州匀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碧桂园滨江一号12栋302号
  • 联系人:兰绍航、陈露依、刘顾洁
  • 联系方式:0854-8192990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黔南州2025年刺梨产业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发布于2025年10月11日。主要更正内容包括两项:一是调整付款方式,删除了原合同中关于第三方机构评估报告的要求,简化为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佐证资料即可支付最后20%款项;二是修改服务质量标准,删除了原要求中关于广告宣传结束后需提供第三方机构评估报告的条款,同时将"媒体监测报告"改为"监测报告"。采购人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采购代理机构为贵州匀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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