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土建工程部分)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示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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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公告摘要
剑河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土建工程部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公示中标结果。中标人为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联合体,工期360天。
关键信息
开标时间
2025-02-06
项目名称
剑河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土建工程部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类型
中标公告
联系电话
13765551731(招标人);13195158808(代理机构)
联系人
彭兴境(招标人);范玉梅、杨敏、杨小波(代理机构)
详细内容
剑河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土建工程部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剑河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土建工程部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52262920240007QY001001于2025年02月06日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结果于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0日在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 项目信息 | 内容 |
|---|---|
| 中标人 | 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1)勘察部分: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标准取费后下浮60%。(2)设计部分: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标准取费后下浮64%。(3)施工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取费基础上下浮3%。 |
| 工期(服务期) | 360天 |
| 联系信息 | 内容 |
|---|---|
| 招标人 | 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省黔东南州广发招标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彭兴境 |
| 招标人电话 | 13765551731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范玉梅、杨敏、杨小波 |
| 代理机构电话 | 13195158808 |
完整摘要
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剑河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土建工程部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于2025年02月06日完成开标评标。中标人为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计价,其中勘察部分下浮60%,设计部分下浮64%,施工部分下浮3%。项目工期为360天。中标候选人结果已于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0日在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
参建方信息
作者信息
贵州省黔东南州广发招标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贵州省黔东南州广发招标有限公司
共发表 108 条公告
参建方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范玉梅、杨敏、杨小波
电话:
13195158808
招标人
联系人:
彭兴境
电话:
13765551731
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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