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剑河县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已由 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剑河县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剑发改投资[2021]20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剑河屯州工业园区。 | |||||||||||||||
| 2.2 建设规模:一期用地面积141亩,总建筑面积134317.17平方米,新建厂房89128.7平方米、冷库7621.3平方米、员工宿舍25538.1平方米、物流中心2813平方米、业务用房9216.07平方米,配套实施场坪、边坡支护、厂区道路及挡墙、强弱电、供排水、污水等附属工程。 | |||||||||||||||
| 2.3 标段合同估算价:1850000元。 | |||||||||||||||
|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设计阶段、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 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07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无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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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