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黔南州南部地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澄清公告。对招标文件第3.2条进行更正,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的指定要求和职责。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黔南州南部地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
详细内容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黔南州南部地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522726202300051O001001。
招标公告中原第3.2条(1)为:(1)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现更正为:(1)联合体应指定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特此澄清。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黔南州南部地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的澄清公告。项目编号为E522726202300051O001001,由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告主要内容为对招标文件第3.2条第(1)项进行更正,将原条款中"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更正为"联合体应指定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示范文本签订协议书,由牵头人负责招标过程中的相关手续办理。澄清公告发布于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