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文件条款变更:投标人资质要求调整为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提供相应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提高,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负责人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详细内容
招标文件条款变更公告
原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2 资质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质。
变更后的要求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资质条件: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提供);②建设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设计单位提供)
-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2 资质等级
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提供);②建设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设计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质。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条款变更通知。主要变更内容涉及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原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变更后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设计单位提供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从原要求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变更为需同时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从原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变更为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