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三角花园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6号开发地块建设工程施工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项目“清镇市三角花园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6号开发地块建设工程施工”,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D)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准 |
合计 | 0.00 |
现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D)澄清为: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准 |
合计 | 60.00 |
二、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中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单列的安全生产费不低于投标总价 (不含设备费)的%(参照黔建建通[2012]139 号文件规定),
现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中澄清为: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单列的安全生产费不低于投标总价 (不含设备费)的%(参照财资〔2022〕136号文件规定),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11-13 09:30:00不变
特此澄清。
日期: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