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仁市大山能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致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第四点(价格清单)中的第2.8条(其它费用清单)调整为: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金 额 | 备注 |
| 1 | 光伏组件设备采购 | 光伏组件设备的采购及保管服务费 | 2210000 | 按光伏组件设备总价为计算基数,费率为1% |
| 合计报价 | ||||
特此说明。
招标人:贵州锦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