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实施的“纳雍县文昌街道第一中学建设项目(勘察)(项目编号:E52052520230005K3)”,因招标文件中 1.4.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5) 信誉要求:“②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查询时段至少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三年,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以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有无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的记录为准。”表述有误。现作如下澄清:招标文件中 1.4.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5) 信誉要求:“②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查询时段至少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三年,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以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有无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的记录为准。”现修改为“②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为谢!
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