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凤冈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招标澄清:根据国家要求取消企业信用评分,修改评分规则为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均得5分,其余条款不变。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凤冈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
详细内容
关于"凤冈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的澄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取消企业信用评分",现对"凤冈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规定
原招标文件第45-46页:2.2.4(5)企业信用(5分)某投标人企业信用得分=(该投标人企业信用分÷所有投标人中企业信用最高分)×(5分)。投标人企业信用分以投标截止时间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用平台公布为准(含该平台同步推送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用分)。由于至开标时间,贵州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关于投标人企业信用并未完善,该项评分所有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均得5分。
修改后规定
现修改为:2.2.4(5)符合性审查(5分)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均得5分。其余事项不变,不做延期处理。
联系信息
招标人:凤冈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恒煜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23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关于凤冈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的澄清通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企业信用评分的要求,对原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中2.2.4(5)项企业信用评分规则因贵州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数据不完善,所有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均得5分。现将该项修改为符合性审查(5分),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均得5分。其余招标条款保持不变,不进行延期处理。由凤冈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作为招标人,贵州恒煜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