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斗路北一段连接公路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2023-12-01
4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金斗路北一段连接公路EPC总承包项目(E52018220230005IU)补充公告,修改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管理团队总分10分,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金斗路北一段连接公路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公告类型
招标补充公告
详细内容
金斗路北一段连接公路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项目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金斗路北一段连接公路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52018220230005IU]作以下补充。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3(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修改为: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评分内容 | 具体要求 |
|---|---|---|---|
| 2.2.3(3)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10分) | 项目管理团队(10分) | 1.施工人员要求: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条件下,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提供2023年近3月(8、9、10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2.设计人员要求: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并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道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以上同一专业重复提供人员不累计计分。提供以上人员职称证、身份证,其中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执业注册信息截图(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2023年近3月(8、9、10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
- 其余相关修改详见招标文件。
特此通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金斗路北一段连接公路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E52018220230005IU)的补充通知。主要修改内容涉及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根据修改,项目管理团队评分总分为10分,其中施工人员方面,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可得5分;设计人员方面,造价专业负责人高级职称得1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道路专业负责人道桥专业高级职称得3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其余修改详见招标文件。
作者信息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共发表 3117 条公告
最新推荐
收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