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剑河县展架桥头至巫亮村公益性公墓道路工程EPC(设计+施工)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一、原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剑河县展架桥头至巫亮村公益性公墓道路工程EPC(设计+施工) 已由 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310-522629-04-01-735768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 项目业主为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0708223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招标人为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更正为: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剑河县展架桥头至巫亮村公益性公墓道路工程EPC(设计+施工) 已由 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310-522629-04-01-735768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 项目业主为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40708223.00元 百分比100,招标人为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项目获取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
| 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辰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2023年1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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