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镇远县芽溪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主要调整评标委员会组成、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表述、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和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镇远县芽溪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详细内容
镇远县芽溪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镇远县芽溪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6.1.1 条款名称: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原内容:评标委员会构成:4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5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4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0.2 条款名称: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10.3 条款名称: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1. 条款号:1 评审因素: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修改前:评标委员会通过综合评估依次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侯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勘察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勘察设计方案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标报价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修改为:评标委员会通过综合评估依次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侯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勘察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勘察设计方案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条款号:2.2.2 条款内容: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J=(B1+B2+……+Bn)÷n,B1B2……Bn为n个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3且n≤9时,J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9时,J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3个时,J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 条款号:2.2.4(2) 条款内容: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共60分)
修改前评分标准:工程勘察方案(15分)、设计范围设计内容(10分)、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10分)、主要设计方案(15分)、造价估算(10分)
修改为评分标准:对工程的认识及分析(10分)、勘察设计工作大纲(10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进度计划(10分)、勘察设计质量保证措施(10分)、勘察设计方案(20分)。各项评分等级为:优10-7.1分、良7-4分、中3.9-1分、差0.9-0.1分、缺项0分。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镇远县芽溪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评标委员会组成由原来的4人(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5人)调整为5人(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二、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的条件保持不变;三、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中"标报价"笔误修正为"投标报价";四、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保持不变;五、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进行重大调整,从原来的五个评分项目(工程勘察方案、设计范围、设计依据、主要设计方案、造价估算)调整为五个新的评分项目(对工程的认识及分析、勘察设计工作大纲、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勘察设计方案),总分仍为60分,评分等级统一为优、良、中、差、缺项五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