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 · 及时 · 专业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清镇市城乡一体化新能源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澄清公告

2024-01-03 查看 5 次 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公告

清镇市城乡一体化新能源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清镇市城乡一体化新能源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首次公告日期:2023­12­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1、补充说明:项目拟建设大致区域为以下37个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数量及区域点位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序号

区域

拟建站地点

1

城区

新交警队停车场

2

观清路与百花路交汇处停车场

3

争旗冲停车场

4

职教城东区安置房停车场(B)

5

档案馆停车场

6

清州大道9号地下停车场

7

云岭东路停车场(人行道停车场)

8

观清路龙滩街停车场

9

仁心路停车场

10

数据湖城停车场

(地下、地面 1号楼)

11

数据湖城停车楼(2号楼会议中心)

12

市一医停车场

13

龙凤大道停车场

14

百花路地块

15

金清快速通道与百花大道交汇处停车场

16

职教路 1号停车场

17

数据湖城停车场(5号楼停车楼)

18

老人民广场停车场

19

清镇市综合执法局

20

东门桥菜市场

21

青龙山街道前进路409号停车场

22

观清路地下停车场

23

粮食局停车场

24

乡镇

站街公租房地下公共停车场

25

站街安置房地下公共停车场

26

站街商贸城

27

寻味贵州

28

麦格乡卫生院停车场

29

麦格乡政府前院停车场

30

麦格乡政府后院停车场

31

犁倭镇政府停车场

32

犁倭农贸市场停车场

33

政府院坝停车场

34

粮站停车场

35

社保所停车场

36

红枫湖镇政府停车场

37

新店镇人民政府

2、原招标文件评分表内容:

2.2.3

(1)

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评分标准(15 分)

项目设计组、施工组主要人员配备(15分)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同时还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6分。

2、设计项目负责人:除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

3、拟派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除外)

(1)提供一名具备注册一级结构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

(2)提供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一名得 1.5 分,最多得3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注册证、资格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书等,注册证、资格证、职称证(如有)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或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3 年1月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2.3

(1)

其他因素(10分)

企业业绩(2分)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建或已完成的投资规模类似的(电力工程)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项目,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多得 2分,以中标通知书和总包合同为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更正为:

2.2.3

(1)

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评分标准(15 分)

项目设计组、施工组主要人员配备(15分)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同时还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6分。

2、设计项目负责人:除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

3、拟派人员(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外)

(1)提供一名具备注册一级结构师资格证书的,得3分;

(2)提供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一名得 1.5 分,最多得3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注册证、资格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书等,注册证、资格证、职称证(如有)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或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3 年1月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2.3

(1)

其他因素(10分)

企业业绩(2分)

投标人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建或已完成的投资规模类似的(电力工程)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项目,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多得 2分,以中标通知书和总包合同为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因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建建通〔2023〕27号)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确定投标人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发包的,最短时间不得少于45日;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发包的,最短时间不得少于30日。

故本项目现做延期,延期通知内容:

原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3年12月05日10:00至2024年01月04日10:00,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5日09:30。

现更正为:

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3年12 月05 日10:00至2024年01月19 日10:00,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2 日09:30。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以现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

其余不变!

特此通知!


清镇市湖城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1 月03 日